按照2017年教師進修學習計劃,學校選派了部分教師外出進修培訓。目前,大部分教師已完成進修任務返校工作。為加強進修學習質量管理,現就有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7年經學校批準外出進修培訓的教師(學歷提高除外)。
二、考核辦法
1、考核工作由人事處、教務處會同各教學單位組織進行,以教學單位為主。
2、考核方式(三種方式選一):
①實踐技能測試;②由進修教師向本單位專兼職教師作學術報告;③專家考核答辯。
三、時間安排
整個考核工作要求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各教學單位于10月31日前將本單位的考核材料報人事處。
四、有關要求
1、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制定考核方案,并及時通知進修培訓教師做好考核準備,做好各項組織工作。
2、考核方式要以實踐技能測試為主。教學單位組織對其進行測評,并匯總填寫《外出進修培訓教師考核測評表》(見附件)。
3、考核歸檔材料包括教師個人培訓總結、《教職工進修培訓登記表》、進修結業證書復印件和《外出進修培訓教師考核測評表》,由教學單位匯總報人事處備案。培訓期間學習相關專業資料由所在部門保存。
4、考核測評結果作為報銷其外出進修培訓相關費用的主要依據,并與教師本人年度考核掛鉤。
附件:《外出進修培訓教師考核測評表》
人 事 處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