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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關于開展2023年度職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實驗技術系列)工作的預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作者:    來源:     點擊數:

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23〕49號)精神,現將2023年度職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實驗技術系列)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審范圍和對象

學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規定延緩辦理退休手續除外)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評審申報時未退休,評審通過之日前已退休人員如評審通過只取得相應資格。

二、推薦評審條件和要求

(一)評審條件

2023年度職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實驗技術系列)申報條件,依照省職改辦頒布的各系列評審條件文件執行(可在人社廳網頁查閱:省人社廳官網/業務專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申報評審條件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

(二)評審要求

1.正常申報評審。按照省職改辦申報評審條件和《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23〕49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破格申報評審。原則上對資歷不破格,需要進行學歷破格并符合相應評審條件中破格條件的申報人員,需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5)。

3.轉評申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因崗位變動、專業調整需轉評申報的(需在調整后的崗位上工作滿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專業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轉評。轉評申報人員需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核表》(附件6)。轉評應先平級轉評。轉評后晉升上一級職稱的,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原專業崗位業績不作為晉升依據,與新崗位職責有關的工作業績可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同時轉評、晉升,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兩個及兩個以上專業職稱。

4.復合型人才政策。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職稱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鄂人社發〔2023〕27號),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應先取得現專業技術崗位對應的職稱,才可申報轉評同級別其他職稱。

5.申報人員應按相應評審條件要求報送本人本專業的論文、科研成果。非本專業的或在增刊上、非統計源期刊上發表的視為無效,不計入量化評分。

6.水平能力測試要求。水平能力測試合格是申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實驗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必要條件。按照水平能力測試合格成績有效期3年(含當年)的規定,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本次評審有效。

7.誠信要求。申報人員必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4),承諾相關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所有申報材料均應由從事專業技術任職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從事專業技術任職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三、推薦評審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一)推薦程序

1.報名初審。時間為:2023年9月5日-9月6日

(1)報名流程:①申報人員下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附件1)、《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2)→②發送附件1、附件2電子版到郵箱(hzzcps@163.com)(命名時請以“姓名-系列-登記表/一覽表”的格式,不要打包)→③申報資格初審通過→④人事處以郵箱反饋形式通知申報人員→⑤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審核蓋章→⑥申報人員到人事處報送蓋章后的紙質材料。

(2)人事處嚴格對照職稱評審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申報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員不能獲得申報資格。

(3)人事處對報送的電子文本進行申報資格初審后,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條件及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并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確保真實性,誰簽字誰負責),將《一覽表》和申報材料提交人事處。

2.報送材料。時間為:2023年9月7日-9月8日。

申報人將《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報人事處審核。人事處對上報材料逐項審查,復印件人事處留存。

3.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9月中旬。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評審申報材料。

4.校外推薦評審。時間為:2023年9月下旬。

學校組織專業評議組進行評審、量化打分排序。根據各系列不同的評審條件組織專家進行推薦評審。

5.推薦評審結果公示。時間為:2023年9月下旬。

將擬推薦校外評審人員結果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二)報送材料的程序及項目

第一部分:

1.評審材料目錄(附件3)。

2.個人簽字的《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附件4,簽名處應手寫)。

3.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按從低到高順序裝訂)。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轉系列評審還應提供低一級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6.專業技術職務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不作為評審必要條件)。

7.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不作為評審必要條件)。

8.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9.其他材料:

①破格晉升人員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5)。

②轉評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核表》(附件6)。

10.教科研材料(按《一覽表》填寫順序排列)。

①教科研成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的。

②教科研成果必須提供鑒定書或獲獎證書或立項證明或專利證書。

③著作、教材、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或發表的,論文要求為獨著或第一作者(提供知網搜索記錄,知網無法查詢的需提供原件備查)。

④在國際性、全國性學術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上交流的報告、論文,必須是收入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的,檢索報告必須為原件。

⑤凡屬與他人合作的教科研項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須明確地指出所擔負的數量和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證明材料。

11.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12.個人業務總結一份(附件7)。

13.其它證明材料。

第二部分(不裝訂):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兩份,用A3型紙打印,不得手抄,不要正反打印)。

(三)材料的要求

1.要求實事求是、規范整齊。填寫各類表格時,須逐欄填報,做到材料齊備,內容齊全,印章明晰,文字必須清晰可見,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識別。

2.所有學術成果必須與本人申報職稱系列專業一致或相關,否則不列入評分范圍。

3.除《一覽表》外,所有材料均用A4型紙復印并裝訂成冊(論文要求提供封面、目錄、正文(不超過5頁)復印件);著作要求復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摘錄)、編委會名單、本人編寫代表性正文復印件(不超過20頁)。核心期刊請上網驗證后提供支撐材料。材料首頁附目錄(見附件3),目錄填寫的頁碼須與材料編寫的頁碼相一致。

四、其他

(一)各專業評審條件請登錄人社廳網頁查閱。

(二)申報人員必須據實提供《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破格、轉評等手續的辦理,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申報材料截止計算時間為2023年9月22日,任職時間和聘任時間按實足年限計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職稱工作關系到教師發展,政策性強,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對上報材料要全面審查,依照原件核實和初審,嚴把質量關。各申報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

2.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校外推薦評審)

3.評審材料目錄

4.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5.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

6.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

7.個人業務總結一份

黨委教師工作部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