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20〕70號)精神,現將2020年度職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非實驗系列)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審范圍和對象
學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規定延緩辦理退休手續除外)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評審申報時未退休,評審通過之日前已退休人員如評審通過只取得相應資格。
二、推薦評審條件和要求
(一)評審條件
2020年度職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非實驗系列)職評申報條件,依照省職改辦頒布的各系列評審條件文件執行(可在人社廳網頁查閱)。(網址:
)
(二)評審要求
1.正常申報評審。按照省職改辦申報評審條件和《關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20〕7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破格申報評審。原則上對資歷不破格,需要進行學歷破格并符合按照相應評審條件中破格條件的申報人員,需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5)。
3.轉評申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因崗位變動、專業調整需轉評申報的(需在調整后的崗位上工作滿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專業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轉評。轉評申報人員需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核表》(附件6)。轉評應先平級轉評。轉評后晉升上一級職稱的,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原專業崗位業績不作為晉升依據,與新崗位職責有關的工作業績可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同時轉評、晉升,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兩個及兩個以上專業職稱。
4.申報人員應按相應評審條件要求報送本人本專業的論文、科研成果。非本專業的或在增刊上、非統計源期刊上發表的視為無效,不計入量化評分。
5.水平能力測試要求。水平能力測試合格是申報校外推薦評審(非教師非實驗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按照水平能力測試合格成績有效期3年(含當年)的規定,2018-2020年度的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本次評審有效。
6.誠信要求。申報人員必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5),承諾相關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所有申報材料均應由從事專業技術任職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從事專業技術任職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三、推薦評審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一)推薦程序
1.報名初審。時間為:2020年7月20日-7月21日
(1)報名流程:①申報人員下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附件1)、《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2)→②發送附件1、附件2電子版到人事處郵箱(hzzcps@163.com)(命名時請以“姓名-系列-登記表(一覽表)”的格式,不要打包)→③申報資格初審通過→④人事處以郵箱反饋形式通知申報人員→⑤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審核蓋章→⑥申報人員到人事處報送蓋章后的紙質材料。
(2)人事處嚴格對照職稱評審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申報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員不能獲得申報資格。
(3)人事處對報送的電子文本進行申報資格初審后,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條件及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并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確保真實性,誰簽字誰負責),將《一覽表》和申報材料提交人事處。
2.報送材料。時間為:2020年8月17日-8月18日。
申報人將《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報人事處審核。人事處對上報材料逐項審查,復印件人事處留存。
3.資格復審。時間為:2020年8月下旬。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評審申報材料。
4.資格復審公示。時間為:2020年9月上旬。
經相關職能部門復審資格通過人員,報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后,復審情況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天。(申報人員注意查看復審情況有無異議,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復核。)
5.校外推薦評審。時間為:2020年9月中旬。
學校組織專業評議組進行評審、量化打分排序。根據各系列不同的評審條件組織專家進行推薦評審。
6.推薦評審結果公示。時間為:2020年9月下旬。
將擬推薦校外評審人員結果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天。
(二)報送材料的項目
第一部分:
1.評審材料目錄(附件3)。
2.個人簽字的《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附件4,簽名處應手寫)。
3.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按從低到高順序裝訂)。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轉系列評審還應提供低一級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6.專業技術職務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不做為評審必要條件)。
7.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不做為評審必要條件)。
8.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9.其他材料:
①破格晉升人員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5)。
②轉評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平級轉評)審核表》(附件6)。
10.教科研材料(按《一覽表》填寫順序排列)。
①教科研成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的。
②教科研成果必須提供鑒定書或獲獎證書或立項證明或專利證書。
③著作、教材、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或發表的,論文要求為獨著或第一作者(提供知網搜索記錄,知網無法查詢的需提供原件備查)。
④在國際性、全國性學術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上交流的報告、論文,必須是收入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的,檢索報告必須為原件。
⑤凡屬與他人合作的教科研項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須明確地指出所擔負的數量和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證明材料。
11.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12.個人業務總結一份(附件7)。
13.其它證明材料。
第二部分(不裝訂):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兩份,用A3型紙打印,不得手抄,不要正反打印)。
(三)材料的要求
1.要求實事求是、規范整齊。填寫各類表格時,須逐欄填報,做到材料齊備,內容齊全,印章明晰,文字必須清晰可見,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識別。
2.所有學術成果必須與本人申報職稱系列專業一致或相關,否則不列入評分范圍。
3.除《一覽表》外,所有材料均用A4型紙復印并裝訂成冊(論文要求提供封面、目錄、正文(不超過5頁)復印件;著作要求復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摘錄)、編委會名單、本人編寫代表性正文復印件(不超過20頁)。核心期刊請上網驗證后提供支撐材料。
材料首頁附目錄(見附件3),目錄填寫的頁碼須與材料編寫的頁碼相一致。
四、其他
(一)各專業評審條件請登錄人事處網站,在“政策法規”專欄下的“人事工作”欄目中查找或登錄人社廳網頁查閱
(二)申報人員必須據實提供《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破格、轉評等手續的辦理,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及收取材料的截止時間均為報送材料截止的時間,逾期一律不接收。
(五)專業技術任職年限、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六)職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對上報材料要逐項審查,依照原件核實和初審,嚴把質量關。各申報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
2.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校外推薦評審)
3.評審材料目錄
4.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5.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
6.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
7.個人業務總結一份
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