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湖北名師工作室”評選工作的通知》(鄂教師辦函〔2019〕7號)文件精神,經過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等程序,擬決定推薦胡昌杰為學校參評2019年“湖北名師工作室”候選人,現予以公示。
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與學校紀檢監察室、人事處聯系,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實名舉報,以便調查核實。
公示時間3天:11月29日——12月1日。
舉報電話:2867985(紀檢監察處)、2860905(人事處)
舉報郵箱:hzjj121015@163.com(紀檢監察處)hzrsc1@163.com(人事處)
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