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教師進修學習計劃,學校選派了部分教師外出進修培訓。目前,大部分教師已完成進修任務并返校工作。為加強進修學習質量管理,現就有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9年經學校批準外出進修培訓的教師(學歷提高除外)。
二、考核辦法
1、考核工作由人事處、教務處會同各教學單位組織進行,以教學單位為主。
2、考核方式(三種方式選一):
①實踐技能測試;②由進修教師向本單位專兼職教師作學術報告;③專家考核答辯。
三、時間安排
整個考核工作要求在2019年11月6日前完成,各教學單位于11月12日前將本單位的考核材料報人事處。
四、有關要求
1、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制定考核方案,并及時通知進修培訓教師做好考核準備,做好各項組織工作。
2、考核方式要以實踐技能測試為主。教學單位組織對其進行測評,并匯總填寫《外出進修培訓教師考核測評表》(見附件)。
3、考核歸檔材料包括
(1)教師個人培訓總結;
(2)《教職工進修培訓登記表》(一式兩份,院部留存一份,人事處存檔一份);
(3)進修結業證書復印件;
(4)《外出進修培訓教師考核測評表》。
所交材料統一由教學單位匯總報人事處備案,教師進修培訓期間學習的工作記錄及專業資料由所在部門審核后保存。
4、信息化中心已將暑期教師進修培訓的“釘釘”簽到打卡記錄報于人事處,“釘釘”簽到打卡記錄結果與院部考核測評結果同時作為報銷其外出進修培訓相關費用的主要依據,并與教師本人年度考核掛鉤。
人事處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