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各單位有關人員崗位變動后的資產管理工作,確保各單位固定資產臺賬清晰,根據《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鄂職院發〔2018〕5號)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凡人員崗位變動,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原則上規定原崗位所配置的辦公用臺式計算機隨個人調整到新部門;辦公家具由新到任干部繼續使用;其余資產移交給原單位調配使用。達到報廢年限且不能繼續使用的資產,須填寫申請報廢清單并妥善保管待統一集中報廢。
2.因人員調整形成的閑置資產,各部門要及時報資產處,由學校統一調配使用。
3.因人員調整確需增配資產(含辦公家具),應提交申請報告報資產處,經審核后在現有閑置資產中統一調配。
4.各單位要增強資產管理意識,充分挖掘本單位閑置資源,為新進人員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本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本部門資產管理責任,資產管理員落實有關手續,確保在人員崗位調整過程中做到資產管理穩定有序,安全完整。
5.崗位發生調整的人員應按學校相關規定主動配合原工作單位和新工作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及時辦理自己管理使用的資產移交及異動手續,填寫《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資產變動報告單》一式叁份(各單位一份存檔),作為資產清查和調整臺賬的依據。人員調整完畢后各單位對本部門進行資產清查并做好資產臺賬調整記錄。
6.因崗位調整資產配置及異動出現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另行解決。
附件: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資產變動報告單
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處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