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相關老師: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湖北省教育廳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省教育廳將對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超期未完成項目進行集中清理?,F結合《省教育廳關于清理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5〕16號)將我校本次清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據此,本次項目清理的范圍是:2013年及以前教育廳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項或經批準延期結項的專項任務項目、指導性項目等。
二、清理要求
1
、2013年度各類項目須按《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并提交《湖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鑒定結項審批書》(以下簡稱《結項審批書》)及有關結項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項的將予以撤項。上述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責任人提出延期申請。申請延期必須填寫《省教 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簡稱《項目變更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審核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教育廳審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自項目責任人填報《項目變更申請表》日起計算),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2
、2011、2012年度的各類項目,已獲準延期的,要在最后終結日之前提交有關結項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項的將予以撤項。如確有極特殊原因需要再次延期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教育廳審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3
、2010年度的各類項目,已獲準延期未結項的,要在2015年12月28日前提交有關結項材料,逾期一律予以撤項。
4
、2010、2011、2012年度的各類項目,未按規定時間結項且未獲準延期的,予以撤項。
5
、2009年度及以前未結項的各類項目,予以撤項。
三、工作要求
1
、請有2010年—2013年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還未結項的負責人按本通知要求積極結項或2015年12月25前到科研處說明情況并辦理延期申請等。請各相關單位督促本單位相關老師落實本通知精神。
2
、凡被撤銷的項目,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省教育廳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3
、本通知所涉及表格請到科研處網站科研問答欄目下載。
聯系人:涂文珍,聯系電話:2867885(8623)
科研處
2015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