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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關于開展2018年度職稱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6月07日     作者:    來源:     點擊數:

2018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審范圍和對象

學校2018年在崗在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規定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評審申報時未退休,評審通過之日前已退休人員如評審通過只取得相應資格。

二、評審文件依據和水平測試工作

(一)評審權限和條件

1、自主評審和推薦評審

(1)根據鄂職改字〔2017〕20號文,我校自2017年起具有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具有其他系列(不含“以考代評”系列)初級職稱評審權。

(2)非學校自主評審范圍內的其他系列由學校推薦評審后再上報校外職改部門集中評審。

(3)電大師范學院自主開展中專系列職稱評審的推薦評審,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再上報市人社局集中評審。其他系列職稱評審由學校按照規定集中統一組織。

(4《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稱系列調整增設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8〕16號)中關于增設的正高級職稱系列的評審標準條件規定:“正高級職稱評價標準實行國家標準、省級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不低于國家基本標準條件的省級正高級職稱評價標準(另行印發)”。由于評審標準條件還沒有正式印發,故學校2018年暫不進行增設的正高級職稱系列評審。

2、評審條件

2018年職評申報條件,高校教師系列按照《湖北職業技術學院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鄂職院發〔2018〕12號)、《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輔導員評審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鄂職院發〔2018〕13號)執行;高校實驗系列按照《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實驗技術系列任職資格申報條件(試行)》(鄂職院發〔2017〕25號);電大師范學院中專系列教師由電大師范學院按照市人社局職稱評審相關條件執行;其他依照省職改辦頒布的各系列評審條件文件執行(可在人社廳網頁查閱)。

(二)水平能力測試

1、高校教師系列

申報高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須參加2018年水平能力測試。水平能力測試由學校教務處負責組織實施,于7月-9月進行,具體時間由教務處確定。測試項目包括評教評學(占60%)、信息化水平測試(占40%)。原則上近兩年評教評學排名在后10%的教師或信息化水平測試不達標的教師不得申報評審,對此兩條中任意一條不符合者均實行一票否決。

2、高校實驗系列

申報評審實驗技術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2016年(含當年)以后取得水平測試合格證的,今年申報仍然有效。凡未具有相應級別水平能力測試有效合格證書的,須參加2018年水平能力測試。測試項目包括實驗技術操作(占60%)、信息化水平測試(占40%)。原則信息化水平測試不達標的教師不得申報評審,實行一票否決。

3、其他系列

申報其它系列職稱的水平測試工作,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三、評審推薦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一)推薦程序

1、報名初審。時間為:2018年6月14日-6月20日

(1)報名流程:①申報人員下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附件1)、《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2)→②發送附件1、附件2電子版到人事處郵箱(hzzcps@163.com)→③申報資格初審通過→④人事處以郵箱反饋形式通知申報人員→⑤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審核蓋章→⑥申報人員到人事處報送蓋章后的紙質材料。

(2)人事處嚴格對照職稱評審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申報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員不能獲得申報資格。

(3)人事處對報送的電子文本進行申報資格初審后,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條件及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并由本單位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將《一覽表》和申報材料提交人事處,人事處審核后將《一覽表》提交給教務處、科研處、學工處統一蓋章。

2、報送材料。時間為: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申報人將《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僅限教師系列)報人事處審核。人事處對上報材料逐項審查,審核后原件當場退還,復印件留存。

3、資格復審。時間為:2018年7月2日-7月29日。

按照部門職能,分別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學工處等部門進行復審。

(1)人事處負責審核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年度考核,繼續教育,綜合表彰獲獎,外語、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等內容;

(2)教務處負責審核申報人員的教學工作量(《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僅限教師系列)(附件6)及提供的教案)、教學效果、參與教研、教改項目等情況;

(3)科研處負責審核科研情況的真實性、科研結題、科研獲獎、影響因子等項目;

(4)學工處負責審核申報人員(申報高校教師系列職稱人員和教師崗位人員)填報的《一覽表》中擔任班主任、輔導員的情況。

4、資格復審公示(第一輪)。7月上旬

經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學工處復審資格通過人員,報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后,復審情況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天。(申報人員注意查看復審情況有無異議,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復核。)

5、專業評議組評審。7月-11月

學校組織專業評議組進行評審、量化打分排序。

(1)學校自主評審權限范圍內。學校根據崗位設置空崗情況設定申報職數,按照專業評議組的評審推薦順序,擬定推薦人選進入下一個評審環節。

(2)非學校自主評審范圍內。學校根據各系列不同的評審條件組織專家進行推薦評審,將推薦評審結果上報校外職改部門評審。

6、專業評議評審結果公示(第二輪)。7月-11月

經評議組評審推薦人員,報學校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后,結果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天。

7、學校評審委員會評審。7月-11月

申報人員必須獲得學校評審評委會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票數,才能通過評審,進入第三輪公示。

8、結果公示(第三輪)。7月-11月

(1)經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報學校黨委會審議后,結果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天。

(2)將教師(實驗技術)系列和其他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結果報省人事廳、市人社局職改辦備案。

(3)其他各級各類人員評審結果報校外或上級職改部門進行終審。

(二)報送材料的項目

第一部分

1、評審材料目錄。

2、個人簽字的《個人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4,簽名處應手寫)。

3、資格證書復印件:

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僅限教師系列);

②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僅限衛生系列)。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按從低到高順序裝訂)。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轉系列評審還應提供低一級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6、專業技術職務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7、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8、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復印件(其他系列人員提供)。

9、其他材料:

①轉評人員填寫《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附件7)。

②破格晉升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8)。

10、獲獎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復印件。

11、《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原件、教案及教學實踐材料(附件6,僅限教師系列)。

①教學材料必須是近五年的(或任現職以來不超過5年)。

②提交近五年來所教主要課程教案為講內容,不超過15頁。教案需經專業技術任職單位審核簽字蓋章,確為本人授課所用。

③《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由所任課教學單位教研室主任、教學院(部)、學校教務處審核蓋章。

④教學獎勵情況是指任現職以來在教學質量、教書育人等教學方面的獎勵。

年核定教學工作量按照《湖北職業技術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學時填寫,減免教學工作量的應予以說明。

12、教科研材料(按《一覽表》填寫順序排列)

①教科研成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的。

②教科研成果必須提供鑒定書或獲獎證書或立項證明或專利證書。

③著作、教材、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或發表的,論文要求為獨著或第一作者(提供知網搜索記錄,知網無法查詢的需提供原件備查)。

④在國際性、全國性學術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上交流的報告、論文,必須是收入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的,檢索報告必須為原件。

⑤凡屬與他人合作的教科研項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須明確地指出所擔負的數量和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證明材料。

13、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14、個人業務總結一份。

第二部分(不裝訂):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兩份,用A3型紙打印,不得手抄,不要正反打印)。

(三)材料的要求

1、要求實事求是、規范整齊。填寫各類表格時,須逐欄填報,做到材料齊備,內容齊全,印章明晰,文字必須清晰可見,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識別。

2、所有學術成果必須與本人申報職稱系列專業一致或相關,否則不列入評分范圍。

3、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除《一覽表》外,所有材料均用A4型紙復印并裝訂成冊(論文、論著須復?、俜饷?、②目錄、③本人所承擔研究或撰寫部分的內容及④封底,核心期刊請上網驗證后提供支撐材料。

材料首頁附目錄(見附件3),目錄填寫的頁碼須與材料編寫的頁碼相一致。提供的原件應按復印件裝訂順序整理裝袋。

四、其他

(一)各專業評審條件請登錄人事處網站,在“政策法規”專欄下的“人事工作”欄目中查找或登錄人社廳網頁查閱。

(二)申報人員必須據實提供《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破格、轉評等手續的辦理,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接收材料截止的時間。收取材料的截止時間為第一輪公示前一天上午9:00前,逾期一律不接收。

(五)專業技術任職年限、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六)職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對上報材料要逐項審查,依照原件核實和初審,嚴把質量關。各申報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人 事 處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