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鄂教高辦函〔2016〕9號),現將我校申報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6年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意見》(鄂政辦發〔2016〕24號),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主 動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新需求,加強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堅持創新引領,體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在轉變教育觀念、創 新培養模式、改革教學方式方法、改進教育教學評價等方面深入改革;堅持教研結合,建立和健全科研與教學良性互動機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轉化為教學研究; 堅持整體推進,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學成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二、立項原則
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要突出創新性原則,充分體現協同育人和創新創業教育理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則,起到引領方向、推動教 改、發揮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學性原則,符合人才培養規律、學科發展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突出應用性原則,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必須有 嚴格的實踐檢驗期,實踐檢驗效果好。
三、立項范圍
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以教學一線人員、中青年骨干教師為主體,以實踐、應用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師的專業發展能力、提高教學質量為根本目標。立項范圍參照《2016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指南》。
四、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主持人一般應是承擔過校級以上教學研究課題、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教學管理人員。項目主持人限一人,參研人員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已承擔在研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主持人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2016年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主持人限主持申報1個項目。根據文件要求,學校申報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將向教學一線人員傾斜。學校鼓勵聯合行業、企業專業人員共同申報。
五、申報材料與要求
根據鄂教高辦函〔2016〕9號文件精神,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為了提高申報質量,請項目申報人于2016年8月29日將紙質申請書一份報學校科研處,經學校學術委員會評審同意后再按《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將申請項目所需材料報教育廳。
本通知所述文件、項目指南、申請書等文件和具體申報要求請在湖北省教育廳網站(網址:)或湖北省高等學校教育教學公共平臺(網址:)下載。請各單位組織本單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
聯 系 人:朱志強、孔新舟
聯系電話:2867885(8623)
電子郵箱:hbzykyc@126.com
科研處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