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職改辦《關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16〕91號)和市職稱工作會議精神,為做好我校2016年度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審范圍和對象
2016年度在編在崗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思想政治
申報對象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關心愛護學生,遵紀守法,積極承擔班主任、輔導員工作及有關管理工作和服務性工作。對在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方面出現嚴重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考核等次
正常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破格申報人員,近兩年內考核必須有一次為優秀等次。
(三)學歷、資歷
學歷、資歷條件嚴格執行上級相關規定。對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均按破格對待。
(四)外語、計算機
外語、計算機考試成績應符合規定的等級要求,凡屬外語、計算機免試或不作必備條件要求的人員,須按照省職改辦《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
(五)水平能力測試
1、高校教師系列申報高、中級職稱人員以評教評學結果作為水平能力測試的依據,近兩學年中評教評學排名在后10%的,認定為水平測試不合格。非教師系列申報高、中級職稱人員,要取得相應系列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未參加測試或參加測試不合格者,不得推薦評審。
2、水平能力測試合格成績從測試當年算起,有效期為三年。
(六)專業技術業績及科研水平
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符合上級職改部門規定的相關申報評審的基本要求。
三、評審推薦程序及報送材料要求
(一)推薦程序
1、報名初審。時間為:2016年7月1日-7月8日
(1)申報人員下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附件1)、《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2)后將電子文本發送至人事處郵箱(hzzcps@163.com)。
(2)人事處對報送的電子文本進行申報資格初審后,通知相關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教務處、學工處按照部門職能進行相應的資格初審。
(3)申報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條件及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并由本單位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
(4)教務處對申報人員填報的《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僅限教師系列)(附件6)及提供的教案進行審核,在《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及教案上確認簽字并蓋章。
(5)學工處對申報人員(申報高校教師系列職稱人員和教師崗位人員)填報的《一覽表》中擔任班主任、輔導員情況進行審核,在《一覽表》上“學工處審核意見”欄確認簽字并蓋章。
報名流程:①個人網上下載表格并填寫(見附件1、2)→②發送附件1、附件2電子版到人事處郵箱→③申報資格初審通過→④人事處通知申報人員→⑤申報人員到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屬單位審核蓋章→⑥申報人員到教務處(僅限教師系列)、學工處(申報高校教師系列職稱人員和教師崗位人員)審核蓋章→⑦申報人員到人事處報送蓋章后的紙質材料。
2、報送材料。時間為:2016年7月11日-7月15日。
申報人將《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僅限教師系列)報人事處審核。人事處對上報材料逐項審查,審核后原件當場退還,復印件留存。
3、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按照部門職能,分別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等部門進行復審。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年度考核,繼續教育,綜合表彰獲獎,外語、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等由人事處負責審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參與教研、教改項目等由教務處負責審核;科研情況的真實性、科研結題、科研獲獎、影響因子等由科研處負責審核。
4、學校評審。時間為:7月下旬。
學校組織學科(專業)評議組、評委會進行推薦評審、量化打分排序。申報人員必須獲得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推薦票數,才具有被推薦資格。學校根據市人社局批準的申報職數,按照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委員會的評審推薦順序,擬定推薦人選。
5、公示結果。學校將擬定推薦人選公示。公示時間:7天。
6、推薦上報。公示無異議后上報評審材料。
(二)報送材料的項目
第一部分(單獨裝訂):
1、評審材料目錄。
2、資格證書復印件:
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僅限教師系列);
②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僅限衛生系列)。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按從低到高順序裝訂)。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轉系列評審還應提供低一級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5、專業技術職務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或《職稱外語免試呈報表》(附件5)及免試證明材料復印件。
6、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或《職稱計算機免試呈報表》(附件5)及免試證明材料復印件。
7、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8、其他材料:
①轉評人員填寫《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附件7)。
②破格晉升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務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8)。
第二部分(單獨裝訂):
1、評審材料目錄。
2、個人簽字的《個人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4,簽名處應手寫)。
3、獲獎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復印件。
4、《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原件、教案及教學實踐材料(附件6,僅限教師系列)。
①教學材料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或近五年來)的。
②提交近年來所教主要課程教案為一講內容,不超過15頁。教案需經教務處審核簽字蓋章,確為本人授課所用。
③教學獎勵情況是指任現職以來在教學質量、教書育人等教學方面的獎勵。
④《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由所任課教學單位教研室主任、教學院(部)、學校教務處審核蓋章。
⑤年核定教學工作量按照《湖北省高職高專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修訂試行)》(鄂職改辦〔2013〕120號)規定的學時填寫,減免教學工作量的應予以說明。
5、教科研材料(按《一覽表》填寫順序排列)。
①教科研成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的。
②教科研成果必須提供鑒定書或獲獎證書或立項證明或專利證書。
③著作、教材、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或發表的,論文要求為獨著或第一作者。
④在國際性、全國性學術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上交流的報告、論文,必須是收入公開出版的論文集的,檢索報告必須為原件。
⑤凡屬與他人合作的教科研項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須明確地指出所擔負的數量和所處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證明材料。
6、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7、個人業務總結一份。
第三部分(不裝訂):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兩份,用A3型紙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頁)。
(三)材料的要求
1、要求實事求是、規范整齊。填寫各類表格時,須逐欄填報,做到材料齊備,內容齊全,印章明晰,文字必須清晰可見,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識別。
2、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除《一覽表》外,所有材料均用A4型紙復印并裝訂成冊(論文、專著須復印封面、目錄、本人所承擔研究或撰寫部分的內容及封底等)。材料首頁附目錄(見附件3),目錄填寫的頁碼須與材料編寫的頁碼相一致。提供的原件應按復印件裝訂順序整理裝袋。
四、其他
1、各專業評審條件請登錄人事處網站,在“政策法規”專欄下的“人事工作”欄目中查找。
2、申報人員必須據實提供《一覽表》中所列內容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3、破格、轉評等手續的辦理,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的程序進行。
4、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接收材料截止的時間。
5、專業技術任職年限、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6、今年的職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對上報材料要逐項審查,依照原件核實和初審,嚴把質量關。各申報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登記表
2、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綜合材料一覽表
3、評審材料目錄
4、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5、職稱外語、計算機水平考試免試審批表
6、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情況證明材料
7、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
8、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
人 事 處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