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學校資產與采購管理工作,學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陸續制訂印發了《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鄂職院發〔2018〕5號)、《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協議供應管理辦法(試行)》(鄂職院發〔2018〕6號)、《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鄂職院發〔2017〕17號)、《湖北職業技術學院采購管理辦法(試行)》(鄂職院發〔2017〕16號)。以上文件已下發各單位,請各單位組織開展認真學習,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深入貫徹執行。
資產管理處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