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號)的規定,今年將進行第十一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為此湖北省社會科學屆聯合會發布了《關于第十一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聯通【2018】3號)。根據文件精神現將我校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申報條件
1.我校社會科學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或發表的科研成果,可申報參評。
2.已經去世或調離我校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間的科研成果,也可申報參評。
3.系列叢書以單本成果獨立申報參評;個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齊)可作為著作類成果參評。
4.一部著作中的章、節不能單獨申報;多人撰寫匯集而成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類申報;由個人撰寫的專業學術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申報;系列論文是指專題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5.以非漢語類形式發表的參評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漢譯文(論文需提交中譯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凡已獲得相當于省部級獎的成果不得申報參評。
7.凡擔任本屆評審工作的專家不得申報本屆評獎。
二、申報要求
1.凡申報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每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經評選獲獎成果限1項)。
2.申報人應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3.實物申報材料要求:
a.經網上審核通過的《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表》一式3份。A4紙雙面打印,簽署“申請者承諾”,學校蓋章,單獨裝訂,一式3份。
b.申報著作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2份;論文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復印件2份。
c.有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2份。
d.所有申報材料應用標準檔案袋封裝。檔案袋封面同申請書封面。
4.申報材料由學校集中報送省社科聯。
5.僅完成網上申報,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成果材料報送至評獎辦公室的,作放棄申報處理。
三、申報時間
1.網上申報及審核: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成果申報者按鄂社科聯通【2018】3號文件的要求在該時間段內完成。
2.提交實物申報材料: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28日。請成果申報者按第二條實物申報材料要求的要求在該時段內將實物申報材料報科研處。
聯系人:龍濤 涂文珍
聯系電話:2867885(68623),電子郵箱:511722674@qq.com
附件:
1.《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2. 第十一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實施方案
科研處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