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號),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等文件已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上公布,根據教育部、教育廳的要求,為做好我校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研究宣傳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印發的《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要求,以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推動高校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服務。
二、申報內容
1.本次項目申報不設申報指南(專項任務項目除外),申請者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學術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申請者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申報課題要體現鮮明的時代特征、問題導向和創新意識;基礎研究要密切跟蹤國內外學術研究前沿和學科建設需要,體現具有原創性、開拓性的學術創新價值;應用研究要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體現具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決策參考價值。
2.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一般項目的研究期限為3年,具體類別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8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示范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優秀教學科研團隊建設項目、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和通知將另行發布。
為支持西部和邊疆地區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本次項目繼續設立西部和邊疆地區項目及新疆、西藏項目,不單獨組織申報,申報條件與評審具體事項與一般項目相同。
3.項目申報學科范圍。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2.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5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招標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請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
(5)連續兩年(指2016、2017年)申請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2018年申報資格。
四、申報辦法、程序及要求
1.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請擬申報課題的負責人于2018年3月5日前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2018年新版)1份交科研處,科研處報校學術委員會評審同意后再按教育部、教育廳對申報材料的要求和方式申報。
2.請擬申報課題的負責人進入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項目申報系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下載申報文件,熟悉相關管理辦法和申報程序。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3.項目經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17號),實行嚴格規范的預決算管理。申請者應在研究期限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合理性作為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經費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是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后續撥款的重要依據。
4.教育部對申報材料的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與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4)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聯系人:龍濤
聯系電話:2867885(68623),電子郵箱:hbzykyc@126.com
科研處
2018年1月23日